永續發展

供應鏈管理

供應商管理政策


供應商道德行為準則

 

1.勞工人權方面:

   供應商應遵守「勞動基準法」等相關勞動法令規章,保障員工合法權益,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勞動人權原則,不得有危害勞工 

   基本權利之情事並遵守下列事項:

   (1)僱用童工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。

   (2)禁止強迫勞動及危害勞動基本權利。

   (3)薪資及工時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。

   (4)禁止任何形式之歧視,包括性別、種族、社經階級、年齡、婚姻等。

   (5)尊重結社自由與談判。

   (6)遵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範,提供勞工安全健康的職業環境。

 

2.道德方面:

   (1)供應商應承諾公正交易,遵守商業誠信經營原則,包含但不限於避免有交付、收受不正當利益等違反誠信之行為。

   (2)供應商應遵守與本公司間相關保密協定,除已公開之訊息外,並確保不會公開、揭露或洩露本公司所有包括但不限於商業

        機密、營業秘密等機密資訊。

   (3)供應商應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,遵守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規範。

 

3.環境方面:為了保護公眾的健康與安全及環境的永續發展,供應商應遵守所有相關環境及永續相關法律,以環境信賴的方式經

   營企業。

 

訂定供應商管理辦法規範

 

1.供應商需簽訂「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」,承諾遵守供應商道德守則。

 

2.定期請供應商進行自評。

 

3.如有違反供應商道德守則事項,導致本公司與其客戶遭受無法彌補之損失,本公司有權自行決定終止或解除或拒絕與供應商繼

   續合作,供應商因此所受之損害將自行承擔,與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無涉。

 

供應商管理具體作法

 

為確保供應商供貨來源及品質穩定,並強化供應商遵循勞工權益與人權、勞工健康與安全、環境保護、誠信經營道德規範等相關法令規定, 以作為選擇及規範供應商之參考。

 

1.新供應廠商需進行評估合格後錄用,並每年定期對供應商品質、交期、服務、價格等方面進行考核,以盡供應商管理監督之         責。

 

2.評估重要供應商是否有影響環境與社會,及違反勞工人權之紀錄,避免與企業之社會責任政策牴觸者交易,並需簽訂「供應商     企業社會責任承諾書」。

 

3.採購單位每年定期請供應商提供「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自評表」,以檢視供應商社會責任落實之情形。